救助猎隼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6-11 18:08:49  作者:席文君

2020年6月7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公安局巡控大队便民警务站民警在巡逻时,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公路小区内绿化带里发现一只野生鸟。

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初步确认身体无明显外伤,并且第一时间通知和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随后执勤民警将这只鸟移交和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经森林派出所民警辨认,该野生鸟为猎隼,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数量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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