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人民法院:法官判后答疑 助当事人解难题
来源:轮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0-07-30 19:52:07  作者:全俊宜

新疆平安网讯 “李法官,被告那边不给钱怎么办啊?我打电话现在也不接了,请法院帮帮我。”7月1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显明接到了一名案件当事人的电话。

来电话的当事人为曹某,曹某是在为一家公司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发生事故,从而与该公司引发纠纷。

李显明法官作为本次案件的承办人,在了解案件情况后,4月30日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公司方表示6月30日前将赔偿款到位,曹某表示同意。

本以为案件就此完结,谁成想7月10日李法官便接到了开头时的电话。

李法官了解到,事情的起因是在裁判文书履行期限届满后,曹某多次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索要赔偿,公司负责人表示这起案件是经过法院处理,赔偿款也需交由法院处理,直接交付当事人怕会引起其他纠纷。李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考虑到本次案件的赔偿款项不大,且公司方并没有拖延的想法,只是公司负责人对自身义务错误的理解,从而造成了曹某这次的难题。

随即,李法官对该公司负责人电话进行引导,指出裁判文书在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给付义务,无需经由法院来履行自身义务。

7月11日,曹某、公司负责人来法院将事件处理完毕,公司负责人对自己的行为向曹某做出道歉,曹某也表示理解。双方均表示很满意法院的处理结果。

轮台县人民法院实行判后答疑工作不仅解决了曹某的难题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带来便利,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