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群众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08-20 12:28:19  作者: 潘从武 高秀英

新疆平安网讯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费帮助下,我终于获得了赔偿,谢谢你们啦!”从外地到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承包土地的老张,几年前因所租住的房屋倒塌致身体损害,多次找房主要求赔偿未果。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老张的申请后对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免费帮其维权,最终此案经过法院法官和援助律师的共同调解,老张得到了2万元的赔偿金。

法治日报记者8月19日从博湖县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博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博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刘新庆告诉记者,目前,博湖县全县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村(社区)设法律援助工作室32个,并在各乡镇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博湖县法律援助律师联系卡”。着力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服务全覆盖。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及围绕影响村(社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把更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方位助力脱贫攻坚。

博湖县依托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室,将法律援助工作阵地前移,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贫困户、外来务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工会、团委、残联、老龄等部门的联系,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积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及困难群体相关权益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建立调解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实行法律宣传、庭前调解、非诉讼调解多项并举,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使法律援助较好发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自“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工作启动以来,博湖县建立法律援助与扶贫攻坚无缝对接机制,聘请新疆定疆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脱贫攻坚法律顾问,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以“送法下乡”、“ 送法进社区”等为载体,赠送《助力脱贫攻坚普法丛书》,共计179套1252册;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建的微信群等方式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法律热线日常管理,由专职律师负责接听解答法律咨询,保证有问必答,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群众“零距离”。

同时,博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对象从困难群体扩展到低收入群体,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通过健全服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强化案件办理质量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针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案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众的经济困难审查,积极推行“点援制”,实行“5个当天”(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办理)服务承诺,对重度残疾、身患重病等群体提供“预约上门”“ 三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及 “一站式”的个性化服务。

据悉,仅2020年截止目前,博湖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36件,受援人36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农民工挽回损失近50万元。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