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齐抓共管 助农民工领到被拖欠工资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2-17 18:54:19  作者:孙凯

新疆平安网讯 “盼了一年,终于拿上被拖欠的工资了,感谢尉犁县委县政府和尉犁县人民法院。”12月12日,在收到被拖欠的15000元工资后,郭某通过电话表达着谢意。

当日上午,尉犁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依法监督下,向河南籍务工人员郭某等68人通过电子转账的形式发放执行回来的150.8万余元工资款。

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巴州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办公楼、科研楼等基建项目。艾某、郭某等107人在该工程中从事钢筋、木工、架子工、水电等工作。

该工程2019年12月基本完工,但某建筑公司以工程尚未验收为由拖欠107人工资款193.7万余元。艾某等39人和郭某等68人分别向尉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尉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仲裁调解书,由某建筑公司分别向艾某等39人支付劳务工资42万余元,向郭某等68人支付劳务工资150万余元。后因某建筑公司未按照仲裁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支付上述人工工资,艾某、郭某等人分别向尉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尉犁县法院按照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流程办理了此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询、账户冻结、执行调解等工作。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执行。尉犁县委政法委积极协调该县检察、公安、司法及尉犁镇等部门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在法律强大的震慑力和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某建筑公司与发包方某公司将拖欠艾某、郭某等人的工资款全部支付完毕。

尉犁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法院“一案一账户”系统,将案款远程发放到每一名务工人员的银行账户里,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尉犁县法院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监管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开展小额标的案件、执行期限90天以内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清理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执行工作成效,在当地已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化执行工作大格局。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