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老房调解室”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实招”
来源:长安巴州   发布时间: 2022-01-18 15:43:55  作者:侯宝玉

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团结镇,“有矛盾找老房”已经成为居民群众的共识,而这也是对“老房调解室”工作的肯定。今年65岁的房新良是一名退休教师,自2010年退休后他就开始从事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了解房新良的居民都知道他善于调解,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这是他的工作原则。

“房叔,您快帮我看看我们这个案子有没有结论了。”1月2日中午,从村民家中调解回来的房新良刚迈进调解室,村民李某就紧跟着追问。房新良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立即低头跟李某分析起这场涉及土地纠纷如果要打官司存在的利弊关系。作为“老房调解室”的负责人,这几乎是房新良的常态,要么在调解室,要么在去调解的路上。

小小调解室,发挥大作用

团结镇位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人口结构复杂,生活习惯的差异,导致居民之间矛盾纠纷极易发生,为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居民的安全感,2013年尉犁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子,在团结镇成立“老房调解室”,积极打造特色显著、作用明显、群众认可的乡村品牌调解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老房调解室”承担着访前调解、援助调解、矛盾分析研判等职责,对于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适合调解的矛盾,在矛盾还未激化,没有进入信访渠道前,第一时间介入展开调解工作,减轻信访工作压力;对于难以调处的复杂、疑难、易激化的纠纷,提出建议,并积极参与疏导化解,帮助群众调解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成因和典型个案调处情况,对矛盾纠纷形势进行研判,为社区、乡镇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21年以来,该调解室已接待上访群众37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受理访前调解案件17件,成功化解信访案件5件。

善用情理法,调解有温度

2021年10月,团结镇西海子村刘某与赵某因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赵某以刘某违约为由坚持不退还定金,房新良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关系较好的亲朋好友进行沟通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说服,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房新良告诉记者,他调解的纠纷中,大多是土地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在调解工作实践中,他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巧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将情、理、法贯彻调解过程当中,解开了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赢得了群众的认可。据统计,2021年,该调解室成功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91起,调处成功率达97%。

创新出实招,调解有实效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房新良总结提炼出“听、看、问、促、定”五步调解工作法:“听”,消积解怨的减压器。做到听重点、听关键、听实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说,适时沟通思想、建立感情,引导当事人诉说,寻求调解的关键点。“看”,掌握证据的接收器。对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涉案文字材料认真查看,反复论证推敲,走访了解细节,以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为促使调解工作成功,提供有效证据。“问”,解疑释惑的疏通器。通过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及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后,问清双方当事人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是主持公道、调解成败的关键所在。“促”,化解矛盾的助推器。寻找到关键点并通过关键点发挥自身优势协助调解案件,促使当事人向调解条件靠拢,促成调解。“定”,达成和解的稳定器。当双方当事人意愿接近一致时,抓住时机趁热打铁,及时大胆表态,按照纠纷当事人责任进行公正划分,对调解结果进行敲定。

自“老房调解室”成立以来,成功有效化解辖区婚姻家庭、劳务、租赁等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起,涉及金额1100余万元,经该调解室调解的民事纠纷,未发生一起民转治、民转访、民转刑案件。

如今,在房新良和“老房调解室”的引领下,尉犁县还涌现出了“青必峰调解室”“吴素梅调解室”“金明珍调解室”等以退休干部职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真正使矛盾纠纷排除化解的主阵地前移,有效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尉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陈高磊说:“今后,我们将通过树立房新良等专职人民调解品牌,整合民间资源,创建更多的品牌调解工作室,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心事。”

责任编辑:王诗文